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加平安夜、圣诞节聚会狂欢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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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加平安夜、圣诞节聚会狂欢的通知

今年的平安夜、圣诞节即将来临,各级领导干部及党员要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,建设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为己任,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文化自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,不搞西方崇拜,不盲从过“洋节”,不参加有任何西方背景的狂欢活动,为做好平安夜、圣诞节安保工作,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未经批准,严禁党员干部及直属亲戚参与有西方背景的任何宗教活动,更不容许在平安夜、圣诞节期间参与占道聚会狂欢活动。

二、党员、干部要教育家人、朋友、同事、亲朋好友,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出发,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出发,不要参与平安夜、圣诞节占道狂欢活动,积极参加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来。

三、在平安夜、圣诞节期间各机关、事业、企业、社会团体,特别是各中小学校在衡各高校,要对青少年开展爱国教育和中国传统文化教育,利用一些公共场所、体育场馆、文化场馆等举办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传统文化活动,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。

四、党员干部要恪守共产主义信仰,不容许迷信、盲从西方精神鸦片,凡是在平安夜、圣诞节期间参加任何形式宗教活动的,一经发现,查证属实,将予以问责。

五、党员、干部要带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、新思路、新战略,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传承中华文化基因,不忘本来、吸收外来、面向未来,汲取中国智慧,弘扬中国精神、传承中国价值,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,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。

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17年12月21日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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